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

奧運系列七:再談羽毛球假波事件

 
奧運羽毛球假球事件,大陸反應迅速,沒有上訴,還找來選手及教練道歉,實在值得一讚,也是快速「止蝕」的示範。不過,網上不少人還是認為運動員「策略性」地輸波,是合法的,是西方人妒忌中國羽毛球手表現出色而已。

第一,被取消資格的球員坦承「沒有盡力」,但問題是,她們不止「沒有盡力」,而是「故意輸球」呀!有人說不少足球隊都試過「留力」、「走線」等,例如本屆奧運的日本女足,但他們只是沒派強陣,或沒有博盡而已,卻不是故意射入自己龍門呀!兩者的差別,難得大家不明白嗎?情況就如某場波勝負已定,高比拜恩或勒邦占士當然可以換下場,讓後備上陣,又或是選擇射外圍,減少切入,但不會自行射入自己的籃內吧?


第二,大家都知道,收錢打假波是要終身停賽甚至坐監的,那為何「不收錢打假波」就不用受罰?難道一涉及國家利益,就任何事都合理化?
 

第三,不少人批評分組制度的漏洞才造成打假波的現象,但這種賽制可不是國際羽聯發明的,不少比賽皆用此制度,也沒出現這種情況(或至少沒那麼核突),問題關鍵是西方認為每個參賽單位是獨立個體,所以菲比斯不會讓洛捷迪贏出,威廉絲姐妹不會為免提早對賽而刻意輸波走線(網球比賽也不是全屬淘汰制,年終賽一樣是初賽打循環賽的),只因中國視每個選手為整體,是中國運動戰略的一隻棋子,才出現這種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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