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8月12日 星期一

我對香港全職運動員資助的看法

由於奧運,香港全職運動員的薪酬又成為傳媒的焦點了,而相信很多人都會站在運動員那一方。但我在這方面的觀點或許跟大家未必一致,因為這涉及公共資源的問題,在此講講我的看法,不喜勿插!

1.你問大家,是否支持香港運動員追尋夢想,十個有九個都贊成,但你問大家,是否贊成增加公帑去支持香港運動員,大家可能便要考慮一下了,特別是考慮到現在香港的財政預算是年年赤字的。

2.問題是,誰人應該得到政府資助?你說只要是奧運項目,表現出色便應得到資助,但為甚麼只限奧運呢?桌球項目香港表現也不錯啊!再推而廣之,那飛鏢呢?

更進一步,既然運動員可得資助,其他追夢者呢?畫畫、音樂、舞蹈、雜技又如何呢?大家同追夢,為甚麼有些人可得到政府資助成為全職,有些人卻不可以?

3.或曰,運動員在奧運得獎,可以為港爭光啊!當年畢華流玩大富翁玩到成為世界冠軍,也是為港爭光,但他可沒得到六百萬獎金啊(相信即使今天他拿冠軍也不會有)。

4.除了當全職運動員外,參加奧運也是用公共資源的(你以為啲錢從天上跌下來?),那麼誰人可參加呢?有些有機會爭獎的,當然要支持,即使如石仔、羽毛球鄧謝配,乒乓球項目,即使最後爭獎失敗,大家也不會怪他們,畢竟運動比賽不是「包生仔」,但至少他們賽前是有機會。

有些擺明沒機會爭獎的,但相對年輕,讓他們參賽也是可以理解的,畢竟何詩蓓第一次參加奧運也不是立刻成為爭標份子,但沒有第一屆的經驗便不會有之後的進步了。

但問題來了,有些運動員,已是生涯尾聲,又擺明不可能爭獎,為甚麼還要讓他參賽呢?例如歐鎧淳,肯定不會得獎,為何不將寶貴席位給年輕選手吸收經驗,反而用公帑讓她「達成理想」呢?

5.還有一個問題,為甚麼運動員一定要全職呢?看奧運報道便知道,外國不少金牌或得獎選手都不是全職運動員,美國金牌划艇隊其中一位成員便是iBanker,為甚麼人家可以,香港不可以?

6.我想到香港體育界的幾個問題,第一,香港生活水平較高(近年跌了,但點跌仍比鄰近地區高得多),大陸運動員,可能省區的運動員,收入也比在鄉下耕田或到工廠返工好。但在香港,你不過萬元,根本很難維持好一點的生活水平(特別要預留一些金錢待退役後使用)。

7.真正問題是香港沒有外國的企業資助(足球的老細波唔算啦),日本很多運動員都是由企業贊助的,變相不用太多公帑也可資助運動員。同樣道理,香港金牌選手可獲六百萬元,表面看是全世界最高,但不代表外國的獎金比香港少,因為他們還可獲不少商業贊助。

8.歐洲的足球隊、美國的籃球隊棒球隊,頂級球員人工都比管理層及教練高,但在香港體壇,政府資助的頂級運動員,即使世界級的,每月也只是四萬多元,而香港體育專員(現在是黃德森)月薪是二十萬多一點,足總CED也差不多(幸好終於取消了),換言之,大部分資源根本去了行政人員之上,真正投入運動員的自然減少。

你問我,增加運動員的資助,我不反對,但請先檢討香港體育架構,否則再投入更多資源,也不會落入運動員的手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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