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

香港足球員 請不要再把自己當成受害者吧!

較早前看報章,看到一篇足球名宿專訪,是精工球員盧福興,這位前港腳難得地沒有自怨自艾,反而學懂感恩。文中他說:
「我出身都係窮,係足球改變咗我嘅生活,剩唔剩到錢就係個人問題,呢樣嘢(足球)畀到我搵到錢,以自己嘅學識,真係唔錯。」
本想讚一讚他,然而筆鋒一轉,他又像其他昔日球星那樣,埋怨起當局來:「早前看到蔣世豪墮樓離世的消息好傷心,忍不住要問,到底政府及足總有冇為退役球員着想過!其實好簡單,協助球員解決退役後出路及住屋問題已經足夠。亞洲很多地方會都很照顧退役代表隊球員,既提供教練職位,又有住屋,香港為甚麼不行?可惜政府從沒正視球員退役問題,只會『抽水』。」

兩段說話,邏輯上不是有點奇怪嗎?正如他所說,學識不多的足球員,搵到錢已算多(正如文中所說,贏一場決賽已夠畀首期),那麼現在退役球員的問題,其實不是當球員時搵得不夠,而是大部分球員不懂珍惜,不懂趁風光時準備後路而已,為何還要求政府「津貼」他們,政府這樣做,不是鼓勵球員繼續不儲錢嗎?

香港的足球員們,請記著,你們是受薪踢波的,你們的薪金與每日的付出,相比香港不少職業來說,其實不算差了(當然,你們硬要把自己跟英超西甲球星相比,那麼薪絕對很低!)。可能你們說,球員曾對香港「有貢獻」,所以政府要照顧他們,但其實也不過是每年踢十場八場國際賽,而且是有出場費收,並非義務性質,何況除了偶爾贏幾屆省港盃和十年難得一次的東亞運冠軍外,其餘「貢獻」也不太大,還有,難道你說大廈保安和掃街對香港沒有貢獻嗎?收入不是更少嗎?但政府同樣沒有照顧他們,為何球員要有「特別的福利」?

又例如女子足球世界盃,日本奪冠後,香港女足又出來抽水,據《壹周刊》報導,香港女子足球總會會長陳瑤琴指,香港女足比日本差得遠,因為本地沒有職業球隊。「業餘嘅要返學返工做家務,今日你唔得,聽日佢唔得,咁無得練架。足球需要團體合作,變咗職業就有得玩。」面對現實與夢想,麵包與波餅,這班香港娘子軍其實無得揀。

但大家都知道,日本女足不少是業球員或半職業球員,當中有些在溫泉旅館打工,有兩位更是福島核電廠員工,日本女足在資源不足下拿到冠軍,我不明白為何會推論成香港因為資源不足所以戰績欠佳,這是甚麼的邏輯?那位記者完全沒分析能力,人講乜佢寫乜也抵打!
 
香港的足球員們,請不要再把自己當成受害者了。打出成績再來爭取資源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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