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23日 星期一

奧運系列二:請放過李慧詩吧!

我剛推出的新作《跟着奧運學通識》中,提過奧運為顯示其獨特的地位,往往採用一套「整色整水」的儀式,與某些宗教團體的做法有異曲同功之妙。
果不然,今屆奧運最多人談論的,不是甚麼運動項目,而是誰人負責點聖火,對一項大型運動會來說,實在諷刺。
除了點聖火外,每個國家或地區誰人當持旗手也引起不少話題。一般來說,當持旗手一定要些江湖地位,此外,體力上當然也要應付得來。因此,通常都離不開身形高大的籃球員、臂力驚人的網球員,又或是體能超爆的游泳和田徑運動員。
當持旗手,故意是榮譽,但付出也不小,一來難免影響備戰,二來可能影響體力,因此,籃球員是最佳選擇,因為他屬團隊運動,一個人的表現對球隊影響較低。
因此,瑞士本來由費達拿當持旗手,後來還是覺得制唔過,由其拍擋捱義氣中國最醒目,由易建聯出馬,橫豎中國籃球無論如何也拿不了獎牌,易屬可犧牲的一員;至於美國劍擊好手莎根莉絲和英國單車運動員爾當然也是爭標分子,但他們始終只是兩國眾多金牌熱門的其中之一而已,影響沒那麼致命
但某些國家或地區,參與選手已不多,夠分量的更少,在選無可選之下,難免有點狼狽。例如香港,好不容易出了一位李慧詩,有機會爭奪獎牌(不過機會有多大則很難說),卻要擔任持旗手,要一名女運動員,而且不是臂力特別驚人的選手去當持旗手,對體能難免有點影響,更別說還有受傷的機會,何況單車運動決勝可能只差零點幾秒,香港奧委會怎能做一些影響選手奪獎機會的事?更何況那可能是香港今屆唯一的機會?究竟參加奧運,是奪獎重要還是開幕禮重要?
麻煩奧委會諸公,請做做好心,不要再搞那麼多儀式化的事情了,讓比賽回歸比賽吧,好嗎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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