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2日 星期六

精神分裂的壹傳媒

最近林沛理的一篇文章《蘋果軟銷反智的野蠻》,的確發人深省,也令小弟這位壹傳媒長期讀者反思。
有時看《蘋果日報》和壹傳媒的其他刊物,真的有點精神分裂的感覺,看其專欄,無論利世民、左丁山、楊懷康,還有相對較溫和的盧峯和蔡東豪,都反對過分的民粹主義,都反對福利主義。
但是該傳媒的報道,卻是另一回事,反政府的總是有理,阻街抗議的必定是對,所以財爺不派錢要鬧,財爺派錢也要鬧,而是愈是激進愈是有理,所以民建聯當然是「奸」,民主黨又不及公民黨和社民連(即使後兩者的「左傾思想」如最低工資或反壟斷的立場與壹傳媒的專欄剛好相反),有時甚至簡化成支持菜園邨的就是好人,撐高鐵的都是既得利益者,反對領匯的就是有良心,支持的就是只顧自己利益的自私鬼……
但若說壹傳媒就像村上春樹所說那樣:「若要在高聳的堅牆與以卵擊石的雞蛋之間作選擇,我永遠會選擇站在雞蛋那一邊。是的。不管那高牆多麼的正當,那雞蛋多麼的咎由自取,我總是會站在雞蛋那一邊。」但一揭到娛樂版,壹傳媒又是另一番表現,就像TVB與四大(現五大)之爭,財雄勢大,而且壟斷電子傳媒的TVB,當然是高牆吧,甚至可稱為之本港的「文化霸權」,而力爭歌手自由的四大,也當得起以卵擊石的雞蛋吧,但壹傳媒的報道卻是集中在沒有TVB支持下,四大歌手如何「折墮」,潛台詞不就是「TVB都夠膽得罪,自己攞嚟衰啦。」對TVB小圈子頒獎禮的重視,更像是TVB這堵高牆的代言人!
至於一些未能上位的藝人,更慘成譏諷挖苦的對象,但又抱持雙重標準,富人包二奶是叫二房三房四房的齊人,奀星花心就是賤男,充滿了「見高拜見低踩」的意味。
正如林沛理所說:「《蘋果》是一份徹頭徹尾為普通人辦的報紙(a newspaper for the common man),它一開始就選擇了站在老百姓和小市民的一邊,但同時它又明目張膽、幾乎不能自制地貶低這些老百姓和小市民,假設他們都是愚蠢、勢利、拜金主義、自私的、膚淺和貪婪;並根據這些假設制定報紙的編輯方向和內容組合,以及界定新聞的和報道的角度。結果,《蘋果》一方面恭維讀者,將他們的人民力量釋放出來,使他們夠膽挑戰權勢和向政府說「不」﹔另一方面卻傲慢地對待它的讀者,侮辱他們的智慧,「軟銷」反智,日復一日地削弱讀者獨立思考、明辨是非的能力。」
說得有道理!

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

曾雅妮與李娜

網球與高爾夫球,哪個較受歡迎?即使前者較普及,大概大家都同意,兩者各有擁躉,受歡迎程度差別不會太大吧,至少喜歡老虎活士的人,不會比喜歡費達拿的少太多吧。
然而,何以去年台灣選手曾雅妮奪得兩個高球大滿貫之時,大家不聞不問,但當李娜躋身網球大滿貫(最後只拿亞軍),大家卻打鑼打鼓?又何以曾雅妮今年四度四奪冠軍,順利成為世界排名第一選手時,報章只有一小段聊備一格的報道,反而李娜躋身世界十大,大家便當時世界大事?
高球和網球受關注程度真的如此大?
還是因為李娜來自中國(大陸),而曾雅妮來自台灣?是因為我們已經回歸,中國選手都是自己人,他們的光榮就是我們的光榮,而台灣選手卻是「外人」,他們得獎跟日本人和韓國人得獎差別不大?那麼,雖然我們口口聲聲說台灣人是中國人,其實內心早已分了親疏。
還是因為李娜來自一個我們認為應該親近(從而攞著數)的政權,而曾雅妮則來自一個不再需要「表示效忠」(或擦鞋)的政權?
這令我想起當年奧運乒乓球賽,由中國的鄧亞萍出戰台灣的陳靜,明明是中國選手對戰,但香港的主持卻一面倒力撐鄧亞萍。
誰說體育運動跟政治、民族主義沒有關係?

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

運動版圖介紹我的作品

自從《奪標》光榮引退以後,香港便甚少綜合性體育雜誌了,近年的雜誌《運動版圖》自是較成功的一本。此雜誌內容也十分豐富,還包括體育書籍介紹。
最新一期《運動版圖》,便介紹了我的新書《跟著足球學通識》,而且評價不俗,畀分達4粒半星(滿分應該是5粒啩!哈哈),其中一段介紹是這樣的:「再次證明足球不是『一係入一係唔入』咁簡單,以小看大就是這麼一回事」,這也的確是小弟寫此書的宗旨,難得有人認同,實在是一位作家的最大安慰。




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

「亞洲」電影大獎?

一年一度的亞洲電影大獎提名名單又公布了,一直覺得,這個獎項號稱「亞洲」電影大獎,其實無論提名名單或得獎名單,皆嚴重向東亞區傾斜,以今屆為例,最佳電影六齣提名電影,只有印度和泰國各一齣是例外,最佳導演、最佳男女主角及配角,更是中日韓的天下,過往的大獎得主,記憶中也沒有來自東亞區以外的國家。
這不是有點奇怪嗎,印度是世界第一電影生產國,伊朗也盛產名導演,泰國近年也佳作不絕,何以始終與大獎無緣?個人並不認為評審會偏私,但無疑香港雖自稱「國際城市」,但其實視野非常狹窄,傳媒著眼的亞洲電影,也只是中日韓台港而已。即使是電影工作者,視線也只落在與他們關係較密切的東亞地區,看電影的習慣和喜歡的電影形態,其實也就是東亞電影向來的模式,換言之,他們都脫離不了本身的框框,評審時自然也偏向自己喜歡的口味,於是,南亞、西亞或東南亞,在文化背景不同之下,很難打動評審的心,自然難有勝算。
其實問題並不出於評審,而是來自主辦單位,何必要如此托大,硬要代表亞洲呢?畢竟,美國是一個國家,奧斯卡的確可代表美國的電影工業;歐洲電影大獎雖囊括所有歐洲國家,但畢竟歐洲國家都來自基督教文明,文化較相近,不像亞洲般,幾個地區的文化背景南轅北轍,幾乎沒有共通點。既然如此,何不改為「東亞電影大獎」,由文化相近的多個國家爭逐殊榮,橫豎入圍名單跟現時的也相差無幾,不是比現在為顯示「亞洲」的身份,夾硬拉一兩齣印度、東南亞或西亞電影來充撐場面更好嗎?

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
美斯得獎的啟示

國際足協的世界足球先生與《法國足球》的歐洲足球先生首度合併,成為新一屆世界金球獎,得獎者是阿根廷的美斯,令大家大跌眼鏡,跌眼鏡絕非指美斯不好,他是「地上最強」的巴塞的首席球星,按理得獎是實至名歸,惟去年是雙數年,亦即是世界盃或歐洲國家盃舉行的年份,按一向以來的慣例,得獎者應是來自得獎國家,落敗國家無論在球會戰績有多好,未能通過大賽的考驗,代表他仍未能更上一層樓。
今年卻是例外,美斯在巴塞簡直是出神入化,但阿根廷在世界盃半準決賽被德國大炒五個一皮,連四強也未能躋身,加上美斯一球未入,表現只算差強人意。美斯的獲獎,似乎從一步表明,大家都承認一個現實,世界盃已不再是水準最高的賽事,奪冠隊伍未必是最好的球隊,只是在這項短途賽事中及時達到巔峰的球隊而已,歐洲球會級賽事才是真正的頂級戰場,因此,在歐洲賽事有好現,比在世界盃有貢獻來得更重要。球會級賽事已開始壓倒國家級賽事。
或許,不想再有爭議,將來的最佳球員還是分開國家級別和球會級別吧,那樣也可以皆大歡喜。
以前,總覺得樂壇有一個統一頒獎禮較佳,但看到這次爭議性獎項,還是覺得,不同機構有不同的準則,所以有不少的結果,可能更能取得百花齊放之效(當然,某些機構豪頒過百個獎,應不在此列),我開始懷念當年分成歐洲足球先生、國際足協世界足球先生及《World Socer》世界足球先生分立的時代了……

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

海南島不屬中國?

最近沈旭暉出版了一本新書,名為《亞洲政治運動場》,以國家及地區為單位,透過體育運動來分析各國(及地區)的政治文化,實在令人眼界大開。其中某些章節,例如哈薩克的「脫亞入歐」、卡塔爾的外籍僱傭兵等,都與小弟的著作《跟著足球學通識》不謀而合,實在有點「英雄所見略同」之感,雖然小弟與沈兄並不相識,但也有種隔空對話的感覺。
然而,此書卻有不少莫名其妙的錯誤,錯字不少,部分譯名前後不一致,例如有時說多哈,有時說杜哈。筆者也曾在傳媒工作,當然明白錯字是不能避免,但其中講述東亞的篇幅,第一頁的地圖卻出現離譜的錯誤,地圖中把東亞地區用較深色來標示,以跟亞洲其他地區分辨。惟中國的海南島卻用了淺色,難道整個中國,只有海南島不屬於東亞?在如此敏感的話題上,又豈能出錯?
沈兄是小弟非常佩服的新一代學者,我也不相信沈兄會不認識中國地圖,還望多一點鞭策其同僚,避免再犯如此低級之錯誤。

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

Butt加盟南華成為話題,But……

畢特(Nicky Butt)落實加盟南華,令香港足球難得地(相信也是短暫地)成為傳媒焦點。無疑,香港足球能獲得前英國腳加盟,實在令人興奮,But……畢特真的是香港足球未來的答案嗎?
相信大家都同意,畢特絕非技術形球員,當年得以躋身國腳,甚至參加世界盃,靠的是體能和硬朗攔截,然而,足球是殘酷的,當一名球員年齡漸長,最先消退的就是速度和體力,35歲的畢特,絕不能跟10年前或5年的畢特相提並論。速度開始下降的傑斯靠技術和足球智慧,還可在英超角逐;體能下降的碧咸靠七旋斬還可在高水準聯賽擔任正選,但體力減弱的畢特剩下的除了經驗,還有甚麼?當然,以他的級數還可在港甲逐鹿,但在亞協盃,他的作用有多大呢?
若羅生羅致畢特只為了爭取香港聯賽,似乎又有點大材小用了,即使沒有畢特,南華在香港大概也沒有太多對手了,多一個畢特不多,少一個畢特也不見得有何問題。若說要帶起香港球市,一個畢特又能做到甚麼?假如只有南華球星如雲,沒有其他球會願意響應提升戰力,一隊獨大,戰情豈非更一面倒?
再看看外國的例子,70年代的北美聯賽及90年代的J-League,都曾試過大舉引入過氣球星,而且級數比香港高得多,比利加盟紐約宇宙隊、連尼加投効名古屋百鯨,都成為國際體育版頭條,但北美聯賽最終仍然倒閉收場,後來的MLS也放棄這種追求名氣的做法;J-League也實事求是地由追逐球星改為引入當打球員。當今還愛引入過氣球星的聯賽,就要數卡塔爾聯賽,先後成為羅馬里奧、巴迪斯圖達等老將的落腳地,不過無論在球會層面和國家隊層面,卡塔爾在全世界都是不入流的,球星外援最大的作用,大概就是充當卡塔爾的形象大使,間接幫助卡塔爾奪得世界盃主辦權。
香港不是沒試過招攬過氣球星,在80年代曾引入佐治貝斯(短期客串)及查理佐治等,結果皆令人失望而回。反觀過去二十年來最成功的外援,卻是在祖家名不經傳的史賓沙,這位當年二十歲的小伙子,由車路士借用至麗新後,為了爭取表現,場場拼搏,演出令人難忘,也讓他爭得回車路士的機會,後來更入選蘇格蘭國家隊。這個成功案例證明,香港不應作為球壇的「老人院」,反而應當爭取做球壇的「修練所」(南華當年也是以少林寺自居啊),讓年輕球員在此爭逐,爭取表現也累積經驗,猶如美國職棒的小聯盟──別小看小聯盟,成功的球隊一樣可吸引小城鎮的球迷,一樣有聲有色。
當然,這次畢特來投的確吸引大家的注目,在Marketing來說是一次成功的示範,但要改變香港足球生態,不能單靠市場推廣。當然,錢是羅生的,他有權決定怎樣使用,但香港是個極小的市場,資源應該用在刀口上。若希望改善香港足球生態,大家便要認真考慮,這種不計代價引入過氣球星,是否真的是靈丹妙藥?
(本文亦刊於Goalmedia.com.hk)